入驻企业(项目)向园区所有方提交入驻资料,主要包含《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书》、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企业(项目)入驻通知书。
年租金在50万元(含)以下的项目,直接签订租赁合同;年租金在50万元以上项目,进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招标,确定中标人后签订租赁合同。
对新入驻企业(项目)执行三年期优惠租赁价格:钢结构标准厂房月租金12元/m2,多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月租金第1层10元/m2,第2层8元/m2,第3层6元/m2,第4层5元/m2;办公楼月租金8元/m2;宿舍楼月租金6元/m2。三年期满后,按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格执行。
入驻企业应服从园区物业管理,并于进场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,物业服务费1元/m2/月。
供水由园区为入驻企业按照市政水压供应至厂房红线外;供电由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250KVA变压器。入驻企业需要园区建设变压器(超过250KVA)、天然气、蒸汽等配套设施时,在上述租赁价格的基础上,建设变压器租金上调2元/平方米/月,天然气上调1元/平方米/月,蒸汽上调1元/平方米/月,供水管网改造等其他设施上调1元/平方米/月;需要建设两项以上时,累加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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